办理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转出业务服务指南
信息时间:2015-05-27 浏览次数:
一、办理流程
1、向农村产权交易所(下称东平县农交所)提交水面养殖承包经营权转出申请,填写《国有、集体所有水面经营使用权转出申请书》;
2、农交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;
3、通过农交所网站及农交所显示屏发布流转信息;
4、中介评估机构对水面养殖承包经营权进行评估,出具评估报告;
5、通过协商、竞价、拍卖、招投标或其它方式组织交易活动;
6、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,办理价款结算;
7、农交所对交易活动进行鉴证,出具鉴证书;
8、办理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变更手续,对成交交易进行公示。
二、交易流转转出方需提供的资料
1、国有、集体所有水面承包经营权转出申请书;
2、转出方的养殖水面权属证明材料,包括国有、集体所有水面承包合同、国有、集体所有水面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(再流转时)等;
3、转出方的身份证明材料(作为自然人的,提交身份证或者户口簿;作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,提交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);
4、转出国有、集体所有水面承包经营权涉及的标的情况介绍;
5、其他相关材料。
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转出方的还应提交涉及国有、集体所有水面承包经营权转出的内部决议及相关批准文件。
以转让方式流转交易国有、集体所有水面承包经营权的,还应提交发包方出具的同意书